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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与法治同行——云南民族博物馆“不熄的火塘”学术交流平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学习交流活动
时间:2026.07.07
2026年7月1日,正值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首日。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方针,健全民族工作法治体系,扎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南民族博物馆与云南省民族学会,在馆内“不熄的火塘”学术交流平台开展“民族团结与法治同行”主题学习交流活动。民族工作战线、学界业界、社会组织及各族群众代表参加活动,通过集中学法、交流研讨、对标履职,系统强化法治思维,稳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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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2026年3月12日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是我国民族工作领域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法律。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本次活动立足云南多民族聚居、多文化交融的省情实际,紧扣法律施行重要时间节点,整合党史学习、法治宣讲、文化传承、经验交流等内容,突出政治性、法治性、针对性和实践性。活动期间,全体参会人员集中学习法律核心条款,系统梳理立法背景、制度意义和实践要求,准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地位,进一步明确以法治方式规范民族工作、维护团结大局、推动共同发展的工作路径。

交流环节中,与会代表结合行业领域和岗位实际,交流学习心得,梳理工作重点,提出落实举措。大家客观总结,长期以来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云南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守望相助,保持了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落地实施,系统固化了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实践经验,为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了重要法治支撑,对提升全省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将以本次学习交流为契机,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做好法律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将始终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坚决摒弃狭隘民族观念。立足本职岗位,扎实推进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常态化普法宣传等重点工作,客观总结、准确传播云南民族团结工作成效。持续引导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调处各类问题、凝聚社会共识,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未来,云南民族博物馆将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实施要求,持续开展法治宣讲、文化惠民、共建交流等系列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文博阵地资源优势,系统保护、活化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增进各民族文化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贡献文博力量。
云南民族博物馆“不熄的火塘”学术交流平台总第17期2026年第7期 
总策划:何杨波 杨松海 赵芳  
策划:赵菲 
学术:杨晓冰 
撰稿/宣推:高翔 
技术:周伟 
图片:吕铃杰
统筹:王飞、包博宇